1、专利套利
专利套利也就是专利投机。专利套利出现的条件是:1、被诉方不能轻易逃脱争议技术;2、产业技术进步平均范围递增,导致侵权诉讼结果很难预测衡量;3、购买和维持专利的成本低。
机会主义行为只有在获得专利和侵权专利诉讼价值之间有很大差距才有可能发生。美国有这样的土壤,很多无产实体已经在中国布局,因为他们觉得中国是下一场专利革命的爆发地,他们的未来在中国。
所有商人都是机会主义,他们无所不在,少了他们市场也活跃不了。美国专利交易市场的存在就是由于无产实体的活跃。
资料:专利投机分子
2006年,Douglas Fuey原来从事被盗窃车辆改造假新车的生意,他的合作伙伴Larry Day是一个曾经的拉斯维加斯堵场的发牌手。他们发现了一个更加有利可图的商业机会,他们共同投资成立了一个自由无线(Freedom Wireless)公司,招募了4个员工,购买了六个专利,起诉手机企业侵权。当年就使用了1998年的一个专利从波斯顿电信和其他四家企业赚了1.28亿美元赔偿金。
2、专利鲨鱼
鲨鱼是海中的肉食者,很少天敌,攻击性强,为了食物不择手段,位于海中生物链的顶端。用这个名词可以形容无产实体的强大,有强大的专利组合,就像鲨鱼的牙齿。无产实体行权手段变化多端,也类似于鲨鱼。
另外,在英语中,shark还有篇子、敲炸、炸骗的意思,也与无产实体的某些行为特征吻合。
专利鲨鱼一词出现甚早,在十九世纪中后期,美国农业专利革新时,出现过类似无产实体的主体,当时丑怪童话和丑怪娃娃还没有流行,媒体就叫这些主体专利鲨鱼。
1898年爱迪生曾经给专利鲨鱼下过定义:专利鲨鱼的运营有时候迫使一个发明人为产品上市无关紧要的发明申请专利。当时,一个发明人发明了一个机器,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其他人就蜂拥而上,在相关技术的每个角落申请很多边缘和外围专利。这给发明人很多困扰,让它们支付了不少钱,即使发明人实际掌握着该技术。爱迪生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但他没有灰心,而是积极参与到游戏中。他知道,没有这些鲨鱼,创新产业会一滩死水。8、专利钓鱼Troll一词在英语中还有轮钓,拖饵钓鱼的意思,就是《老人与海》中老人钓金枪鱼的方法,在移动的船后拖一条粗钓线,钓钩上挂着鱼喜欢吃的大块钓饵或诱饵。在船只移动时,或者转动线轮时,钓饵或诱饵就像游动的鱼,这样就可以吸引以鱼为食物的大型肉食性鱼类。于是有的国人就将patent Troll翻译成专利钓鱼或者专利轮钓、专利钓饵、专利渔夫等名称。
这样翻译也与国内媒体一直对DVD专利整段中的“放水养鱼”策略的回忆有关系。放水养鱼就是在一段时间内不进行专利行权,等生产制造专利产品的企业成长壮大,延后专利行权,在市场绑定后征收高额的专利许可费。也就是猪养肥了再宰。
从另一个角度看,某些无产实体的行权行为有时候确实与钓鱼相仿,躲在一个隐蔽的不受人注意的地方,布下鱼饵(潜水艇专利),等别人吞下鱼饵时,也就是实施了有关专利技术后将其钓起来。在外行看来,无产实体收益巨大,利润往往到百分之几百,有似于在海里拖钓大鱼,所以中国企业界也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这个浑名。其实,美国的任何专利行权都是九九八十一难,不把独立发明人折腾疯狂收不到一个子儿。
3、专利海盗
这个名词来自著作权领域。从制造企业的眼光来看,自己的制造行为就像航行在一片公海之上,不需要缴纳税费。无产实体出现了,制造企业一番挣扎打斗之后损失惨重,所以无产实体的行为是海盗行为,无产实体就是海盗。
企业主们认为,无产实体不事生产,劫夺为业与海盗有相同之处。为什么苹果微软等企业的专利行权不是专利海盗行为呢?企业主说,因为这些企业同时还在做生意,也就是提供实实在在的产品和服务。这样逻辑不通至极。任何人有海盗行为就是海盗,不因为是英国人还是肯尼亚人就有不同名称。
4、专利巨魔
这也是中国大陆的一种译法。这里的巨魔就是Troll,是近的电影指环王、魔兽世界中的妖怪。在北欧的创说中,Troll是侏儒,又矮又丑的怪物,但随着英美魔兽小说和影视、网络游戏的不断创新,Troll成了食人的巨魔。
用这个名词演绎无产实体高踞产业创新链条的顶端非常合适,用来描绘中国企业遇到无产实体的惊慌也很恰当。
其实,在很多美国大企业眼中,提出烦扰诉讼,给它们美好生活倒沙子扔石头的这些小公司只是讨厌的专利小丑怪。只有专利储备不足没有诉讼经验的中国企业才把无产实体认定为资金充足能吃人的专利巨魔。毕竟,像高智一样拥有几十亿资金的无产实体还是很少的。
名人名言:
美国蕞大的神话也许是专利丑怪的危险,说明大企业试图采取阴暗手法操纵专利系统。
——高智董事长梅尔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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